为进一步加强科研学风建设,规范科学技术研究活动行为,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科研氛围,依据教育部、科技部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等部委出台的一系列关于推动科研诚信、学术规范和科研伦理建设文件要求,我院于1月11日上午在学院510报告厅组织召开科研学风建设专项工作会。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该专项工作,学院领导班子成员、各科室负责人、教师代表参会。

会上,杨志军院长首先传达了关于学校召开的科研学风建设专项会议精神,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强调优良的作风和学风是做好科技工作的“生命线”,是建设创新型、高水平学科的根基,决定学院科研工作的成败。学院会始终高度重视科研作风学风建设,始终把作风学风建设摆在学院发展的重要位置,全院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部、科技部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等委出台的各项文件,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、科研诚信的宣传教育。学院会始终遵守学术规范、坚守学术诚信、摒弃学术不端行为,进一步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工作,共同营造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。
副院长周晨妍进一步强调科研人员要时刻保持清醒,预防学术不端、浮夸浮躁、急功近利等不良倾向,如果任其蔓延,学院科研创新工作的良好生态就会受到侵蚀、破坏。学院会进一步强化服务,把工作重点转到制定政策、创造环境、为科研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。另外,周院长就我院科研学风建设学习情况和自查情况进行工作安排,各科研部门要形成自查报告,包括:(1)基金项目号标注是否规范;(2)论文、著作、奖励、专利等各作者署名情况是否规范;(3)是否存在代写、代投、论文买卖等学术不端行为;(4)是否存在专利买卖情况;(5)是否存在其他各类学术不端行为。自查报告除包括上述内容外,还应包括本单位对预防学术不端拟采取的措施。
学院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支灵通简要领学教育部、科技部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各部委关于学术不端行为的相关文件,主要包括:《习近平:在科学家座谈会上的讲话》、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》、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》、《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》、《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》和《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(试行)》等文件。
我院将一如既往,在学位授予、学位点建设、学科建设与评估、绩效、职称晋升等工作中注重科研诚信、学术道德审核,始终坚持正面引领,突出问题导向,着眼长效机制,不断优化科研学风生态,保持尊重知识、崇尚创新、关心人才、献身科学的浓厚氛围。